按照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确保哈尔滨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自2021年1月起启用新的缴费基数,现开始申报缴费工资。
申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5日。相关人员使用火狐或者谷歌浏览器登录统进行2021年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参保企事业单位应以参保职工个人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2021年度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按照要求,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缴费金额核算职工失业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参保单位须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对瞒报、漏报、少报的单位,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参保企事业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工缴费工资申报,确保2021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按时启用。参保企事业单位须认真核对2020年度参保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名单中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如发现差错,必须要及时办理人员信息变更。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