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 越通社河内——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于11月20日通过了《劳动法(修正案)》,赞成率达90.06%。
新版《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国家建议用工者实行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政府于2019年11月6日颁发了第561号文件,其中建议,目前保持现行法律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在适当时候将制定减少工作时间的路线图。国会常委会接纳政府的建议并指示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议将每周工作时间降至四十八小时以下。
关于最大加班协议框架扩大的规定,用工者可在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要求加班,日加班时数不能超出一天正常工作时间的50%,一个月不能超过四十小时,一年不能超过两百小时。
此外,纺织品服装、皮革鞋类、电力、电子产品、农林产品生产和加工、盐业、水产等领域的劳动者加班时间一年内不能超过三百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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