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个省份2018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 063元,同比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2018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有上海(32 612元)、北京(31 079元)、浙江(24 147元)、天津(20 986元)、江苏(19 885元)、广东(18 709元)、福建(17 016元)、辽宁(15 337元)和山东(14 967元)。
在31个省份中,上海、北京居民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浙江和天津超过了两万元,位居全国前列。其中,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 612元,排名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