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如何进行?财政部详解三大亮点!

   发布机构: HRoot  2018-03-08 10:16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详细解读了“个税改革”的亮点: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提高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扣除;改革征税模式,从分类征收改为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税税制,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费等劳动性所得合并起来,确定起征点,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

    接下来,财政部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的修法。草案确定以后,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程序进行审议,审议以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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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起征点

    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点,在税收的术语上叫“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现在是每月3500元,超过3500元就根据超额累进的税率进行征税。

    怎样提高起征点?会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并且提出一个政策性的建议。

    增加专项扣除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上还有一些扣除的安排,比如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在一定的限额以内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这些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另外还会适时推出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前扣除政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加专项扣除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这是老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最后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的规模和数目。

    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模式

    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这次改革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这也是世界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会将一些劳动性的所得,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这些劳动性的所得,首先把它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然后再确定一个基本减除费用,大家称之为起征点,再进行征税。这样能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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